Agnostic & Archaeologist of the Sel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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斯赫/贾迪/宋吴/瑞r/玻海
迪恩卡朋厨,学术兴趣地理、科学史

原因

喝下第四或者第五杯酒,他也逐渐看清了,那方玻璃罐里涌动着人们深金色的原因。醇厚的原因,无始无终的模式,文明得以存续的秘诀,升华个人主义的良方,抛头露面的前奏。具体是这样的:你为自己找到一个原因,怎样都好,用来掩盖过去的散漫无知,指引未来的确凿无疑。原因分三六九等,但无一例外都是深金色的,不像他曾下意识以为的那样分出不同色彩。酒酿了水果味,玻璃上映出他的脸,他疑惑为什么喝酒对他而言不起作用,是不是所有刺激性的事情,情感的阀门,对他都不起作用?酒属于最基本,最普世的一种托辞,看来酒精也知道他不是凡人,不肯给予他这一点怜悯。他晓得自己是越过了人生这本书中间最精彩的大半,直接翻页窥视终极的答案。于是精彩纷纷拒他于千里之外,这是双向的蔑视,可他翻页翻了这么久,翻过那么多空白,几乎就要放弃,几乎要不顾莫须有的尊严回过头去恳求——把精彩还给我吧,把酿制深金色原因的这个过程还给我吧。然而他已经迷失在书页之中了。


他试着召唤眼泪,热辣的气在喉咙里一眨眼也就消失了,他希望那是蒸发到了眼眶后面,能碰到他无温的灵魂再冷凝,滴落,好打动那不属于自己的深金色。泼到我身上,或者烧灼我的喉咙,或者激我起来摔打,怎样都行。可是他就是不醉,身体不变轻也不变沉。漫长难捱的夜晚,闪烁的金光在他面前千里之外。他已经学会了辨认任何人的原因:社稷,风里的暖歌,身体的摩擦,灵光不复,水稻。他沉思着又倒了一杯酒。多年以前,当生活还有实体,他也许也披挂深金色,流动如丝绸的闪光。突然答案触手可及:如果现在立刻投降,他也就找到了原因——怀念过往。多么正常的原因!多么掩人耳目,可歌可泣!毕竟男人都是在迷雾间失败的,时代的弃子,女人都是干瘪的身体和不甘的魂魄。当下,怀念过往已经是再恰当不过的原因了,可以允许一个人办成任何事情。下列情形都可以被划归在“怀念过往”的保护伞下。他可以回到家乡;可以努力恢复旧日的生活模式;他可以痛哭流涕,可以滥情,可以长厢厮守。他努力权衡,指尖摩挲着玻璃的华光,深金色的酒就在里面,与原因的颜色如出一辙。


可惜,酒对他没用,原因对他也没用。他没有投降,因为他早就失败了。他知道自己怎么也找不到一个原因。这甚至不是怀疑论:他中规中矩,行事磊落,没有那么多不切实际的哲思。这只是他的人物特性罢了。在方括号下面的第五或第六个段落里,这是他仍然干燥的眼神的注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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